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专诺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汉魏文魁

正文 第六章、宁我负人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刘备这场宴摆得挺讲究,地上铺着四大张密席,质量相当不错——是勋不禁恶意地揣测,这不会是刘老大自己个儿的手艺吧——席上设有挺大的桌案,已经预先摆好了涂漆耳杯、金属汤匙、竹质筷子,以及几盘儿点心、干果。此外,每席上还设了几杖,也就是方便手扶着斜靠的小几。

    一般酒席上不会设这种东西,因为士人行必合礼,坐必端正,除非是老年人或者身体不好,很少有人当着别人的面倚靠几杖。这堂上五个人,是勋年纪最轻,估计刘备可能年纪最大,也还不到四十,并且全都没病没灾的,要几杖干嘛使啊?是勋刚瞧见的时候就在想,难道刘备今天是打算把老子给灌醉了,所以才预先准备好了几杖,省得自己酒后出丑吗?

    他可没想到,最后进来这位老兄,那就不是正经跪坐到席上去的,而是直接把身子一歪,就斜在了几杖上,一腿曲着,一腿朝侧面伸着,就比箕坐也好不了多少。这谁啊?怎么这么没礼貌?

    正跟这儿纳闷儿呢,就听那人大声说道:“不才腿有隐疾,抱歉抱歉。”是勋心说蒙谁哪?你刚才大摇大摆地进来,走得可有多稳当?还是说你跟传说中的洋鬼子似的,膝盖不能打弯儿?

    刘备瞪这人一眼:“宪和,尊重些。”然后朝是勋抱歉地笑笑:“此乃备的同乡宾客,简雍简宪和,素来如此,非特意轻慢先生,先生勿怪。”

    我说的呢,原来是这位仁兄!

    话说刘备集团其实挺奇葩的,就跟传说中的蘷兽一般,长时间只有一条腿——只有武,没有文。打从刘备初起兵,手底下就有关羽、张飞这种一流猛将,后来又收了个赵子龙,都是万人敌——哥儿仨搁一块儿就顶了三万大军。可是长期以来,他手下就没啥可用的谋士,最初就只有这个简雍,占了徐州以后得了麋竺和孙乾,都没什么蛋用,徐州时代倒是还任用过陈登和陈群,可是很快就都归了曹家了。一直到投靠刘表、避居新野,荆襄士人纷纷来投,什么徐庶啊、诸葛亮啊、马良啊,文官班子才算正式搭建起来。

    不过就最初这仨谋士里面,根据史书记载,这位简宪和倒是比麋子仲和孙公祐都还强上那么三分。简雍跟刘备一样都是涿郡人,史书上说他“少与先主(刘备)有旧”,估摸着跟随刘备还在关、张之前,后来曾经受命进入成都城,说服刘璋弃戈而降——那可比孙乾说动刘表收留刘备,难度系数要大多了。据说这人从来就没什么仪态,就算在刘备跟前儿,也经常“箕踞倾倚”——就是现在是勋瞧见的这副德性了——甚至还敢躺在榻上跟刘备对话。

    而且这人挺滑稽,正是所谓“东方曼倩之流亚也”。据说刘备入川以后,某年粮食收成不好,就下令禁酒,有官吏从某人家中搜出了酿酒的器具,认为应当跟酿酒者同罪——你要不想酿酒,留着家伙什儿做啥?可是不久后简雍跟刘备出行,跟大街上看到一对男女,说:“这俩打算当众行淫,有碍风化,干嘛不逮起来?”刘备不明白啊,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打算圈圈叉叉呢?简雍就说:“你没看他们身上都带着行淫的家伙什儿呢嘛。”刘备大笑,当即下令,把那可怜的chayexs.com.chayexs.com收藏酿酒器具的家伙给放了。

    所以今天是勋一听说啥,这家伙是简雍?心里就暗叫一声“不好”。很明显简雍这家伙颇具口才,就算没传说中诸葛孔明那般过江东舌战群儒、出祁山骂死王朗的水平,那也肯定差不了啊。刘备把他也叫来干嘛?只是来当陪客?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且说众人坐定以后,就有兵卒端了热好的酒上来,给每人耳杯里盛上一杓。刘备双手端起耳杯来,领着麾下众人敬了是勋。一巡酒过, 第 100 章 全都是演义敷衍,正经史料上记载得很简略,而且可靠程度都不高,但基本经过应该是没错的。要说曹操会不会干出这种事儿来,奸雄嘛,为了自己保命误杀他人,那也很正常,杀完了遗憾一番,后悔一番也就完了,谁还能让你偿命吗?可是根据某条史料记载,曹操杀完了人不但不懊悔,反而开口就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后来演义给敷衍成了:“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那嘴脸可就太难看啦。

    他倒没想到赶情这愁事儿这年月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了,而且简雍还直接拿出来质问自己,责备曹操。这可该怎么帮主子圆场才好呢?是勋脑筋一转,嗯,有了,咱还是抄抄别人的故智吧——

    “此事恐所传不实,”反正曹操自己肯定不会承认,而你简雍又不是法官,更无从去求证不是吗?咱就给你来个一推六二五,“当日我主自雒阳逃出,寄寓故友吕氏之家,吕氏有无赖子,欲擒我主而献于董卓,无奈之下,故而杀之。”其实史料上也有这种说法,但基本可以肯定是为尊者讳,给曹操洗地,正赶上是勋今天就是来洗地的,于是就理所当然地就给用上了。

    “如此,所谓‘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亦不实乎?”

    “此言却有。”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