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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诺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国体转型与共和之路——以新历史文化观解析近代史(连载)

正文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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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0912:04:34

    【史外肆言】:康有为只看到了俄日行君主立宪的好处,却不能了解俄日之君主立宪,只是这两个国家在近代世界文明欧洲化浪潮中的一种选择。

    他们选择了成为欧洲那样的商业-军事体系文明的国家,即趋同于欧洲。而中国能做如此选择吗?

    中国有自己5千年的历史轨迹,转轨之难,不仅与俄日不可同日而语,根本上来说,转轨意味着需要快速抛弃农业-士绅文明体系,者实际上不仅不可能,也意味着这样的转轨,将使中国走向国家分裂的风险之中。因为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而俄罗斯和日本是单一民族国家。

    从俄日的历史轨迹来看,俄罗斯在9世纪才发展出自己的语言体系,在15世纪仍然是一个大公国,其国界即在今天俄罗斯的欧亚分界线上,在16世纪后才越过这一界限而东扩,并在100年左右的时间里征服了大西伯利亚的原居民(约900万),其历史尽管辉煌,但文化还在形成过程中,这个与日尔曼人近亲的的国家,选择欧洲的文明体系是符合其逻辑的。

    再看日本,这个岛国从来都是聪明的机会主义者,向来是谁强大就跟谁走:唐朝中国强大跟中国,维新时期欧洲强大跟欧洲,二战后美国强大跟美国,今天中国在崛起过程中,日本则开始迷失方向,既跟随着美国,又想在中国这便做一点未来的选择。当选择成为难题时,它的老伎俩就是破坏。

    对于这些,我们不得不慎思,并不得不做出清晰的判断。

    2011-03-0912:18:55

    (续上)

    康有为孜孜上书的目的不外是通过获得光绪帝的赏识而使其变法主张得到重视,但一连七书,并没有达到目的。

    1895年5月30日,谨慎对待变法的恭亲王去世,康有为力促帝师翁同龢加速变法。几天后,康第八次上书,要求光绪坚定变法的决心,并应明定国策,采取切实的步骤推行政制改造。

    这第八次上书,终于为康有为孜孜以求的变法主张,赢得了光绪的支持。1898年6月11日,光绪下定国是之诏,谕命各省督抚遴选使才,以重邦交,并督促亲王、官员和士子,在坚持中国传统教化前提下,学习外国实用知识。此为戊戍百日维新的开始。

    光绪召见康有为是在5天之后,即1898年6月16日。这天,光绪接受翰林院学士徐致靖劝说,召见了康有为。

    君臣会面4小时,就上书所陈变法事项、变法之策、新制条理、遴选人才等广泛事宜进行了讨论。康有为还给光绪解释了变法与变事的区别:“所谓变法者,须自法律制度先后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还就存废科考进行了策对:

    康:台湾之割,二万万之赔款,……轮船、铁路、矿务、商务之输于人,国之弱,民之贫,皆由八股害之。

    帝:西人皆曰为有用之学,我民独曰为无用之学。

    康:皇上知其无用,能废之乎?

    帝:可。

    2011-03-0912:54:23

    【史外肆言】:经试科举就这样进入了被废的倒计时。有关废科举的功过,大概赞者多而否者少。光绪之言:“西人皆曰为有用之学,我民独曰为无用之学”,表明废科举之策,不是没有检讨余地的。

    实际上这个检讨,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已经做了检讨,如李鸿章提出增设与制造、技艺有关的试科,使其获得与进士科相同的地位。实际上,在这些提议之下,后来在新政时期增设了经济科进士——杨度就是经济科出身。

    西人对中国的科学选拔文官的建制是向来赞赏有加的,由此建立的文官官僚体系,正是中国帝制时代主要的历史特征之一,并由此确立了智力成就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原则。

    由历史角度来看,废科举废的是程朱理学的官学地位,也废的是中国的文官官僚体系的基础和制度本身。这一废,与后来40年间绅军和军绅政权的肆虐之关系,是需要反思的问题之一。

    废科举的延续性影响,就是后来猖獗的知识无用论了——知识分子直到今天仍然被挤压在权力和财富力量之间,或许表明,我们然仍需要花很大力气,才能从废科举的莽撞政策中走出。

    2011-03-0916:31:02

    2、百日变法及变法内容

    召见康有为后,光绪决定完全采纳康有为的变法之策,并任命康有为为总理衙门章京(四品),特许康有为可直接向他呈交奏章,无须通过任何机构。康有为因此成了变法的帝师,也成了戊戍变法维新运动的实际领导者。

    3天后,康又第九次上书,建议光绪明定变法的国家政策并设立政府制度局,以推进变法。康有为拟定的变法政策主要包括:

    (1)废八股取士之制,改试时务策论;

    (2)设立制度局,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异,设专局:法律局、税计局、学校局、农商局、工务局、矿政局、铁路局、邮政局、造币局、游历局、社会局、武备局等12局,推行新政;

    (3)省、县设民政局,变官为差,会同地方绅士,公议新政,事务自治;

    (4)行君主立宪,设立国会及议院;

    (5)制定宪法,行政、立法、司法分立。

    这些宏大的变法之策,引起了包括翁同龢在内的官僚集团的震惊,慈禧太后也由此而痛恨将康有为引荐给光绪的翁同龢,翁同龢因此而被解职。

    光绪因对太后怀有戒惧之心,不敢使康有为在军机处行走,便遮人耳目地将康有为的4个重要助手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调任军机处章京(四品)。他们4人实际上成了变法维新的执行者。

    他们在1898年6月11日至9月17日变法维新期间,取代军机处草拟了40多项维新变法诏令,自军机处向京城各衙门及各省督抚、府县发出。对变法狐疑的军机大臣则处于闲置状态。

    2011-03-0916:32:51

    (续上)

    一个虽然热血但懦弱的皇帝,几个充满忧患和变法激情的书生,在事先并无周密的计划和社会动员情况下,居然掀起了变帝制为君主立宪制的轰烈社会革新运动。

    这注定百日之内颁行的40多项维新变法诏令,大多数会被迟滞实行,因为各省督抚清楚,此时朝廷的实权并不在光绪,而在慈禧太后。

    因此,光绪的变法在那些老于世故的臣僚们看来,犹如少不更事的大少爷的一时心血来潮,等着看就成了普遍的情绪。惟有湖南陈宝箴和少数赞同变法的臣工,将变法诏令认真落实。

    这些内容广泛的变法,尽管对已习惯于“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清政府来说,具有极大的冲击力,但就其性质来说,仍属于社会改良的范畴,举凡不外兴农、兴学、兴工、办报和行政改善等。只有废八股取士改试策论、裁撤詹事府及大理寺等六衙门、命八旗人自谋生计三项,是在颠覆满清入关之后秉承的重要传统。

    而康有为所看重的君主立宪,裁撤军机、总理衙门、六部,而改设制度局及12行政专局,省县设民政局推地方自治,制定宪法等项,在百日维新变法中均未涉及。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光绪变法的一厢情愿性质:为维新而变法,而不知变法之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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