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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理想化?幼稚?简评《我带着兄弟去地狱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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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爱已随风的《我带着兄弟去地狱混》,我不禁有些为难。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评说。同为写手,知道写作的艰难。从这个角度,我觉得我应该鼓励作者。但最后,考虑到与其让他艰难的写着令人看了痛苦的篇章,还不如做一些客观评价,来引起作者的注意,从而能有所改变。

    首先,从基本的文笔谈起。我从前作过编辑,对错字、乱用标点、病句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令人感到骇然的是,在看《我带着兄弟去地狱混》过程中,我竟然在短短三章半(他的章节很乱,我不知道怎么命名的)的文字中发现了很多错误。

    其一是错字。例如:“过了没一会,一对武警出现在大仓”,“刹时“,“响澈天际“,“哟和,黑哥今儿奇了,想咱哥俩干了也这么久了无论是修仙的还是练魔的涝在我哥俩无不服服贴贴得“,“紧接着嗖馊的子弹“……太多了,不能一一例举。

    其次是标点。“三把仿五。四一把双管猎枪“。五四手枪是专有名词,中间不需要加标点。说实话,在这里中间加标点,是很多高中生会出现的错误。但他们仅限于中间加顿号。这个中间加句号的,我还是首次发现。

    我仔细想了一下,“好,大炮你扔一枝枪给臭帅。”

    这一句中,应该用冒号,而不应该用逗号。或者,在逗号后加上“说道:”

    囚车被人打开走进来两个五大三粗的法警

    这句话如果不加标点是个病句。

    刀光剑影~~~~~~~~~~(就是古惑仔中的那首歌)随后眼镜、大炮、二肥、臭帅也唱了起来。

    ~1~~~2~~~~3。~~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波浪符号我不知道作者用的目的何在。要知道这是在写小说,不是在聊天。如果仅仅作为游戏而作,还无所谓。如果想出版,问题可就大了。

    后脑勺上有一个枪眼正咕咚咕咚向外涌出血时而还流出红白之物的尸体

    这句明显是个病句。

    眼镜直勾勾得盯着离我们不远处停放的一辆96虎式两析轮式装甲车(虚构)口中慢慢地流出多余的分泌物。

    这句我不能理解。“虚构”是什么意思?

    结论:文笔太差,需要好好读读名著。

    第二,从小说的称谓上来谈。小说开头,作者想为主人公造势,通过第三人称的手法来写,倒也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写着写着,作者突然发现自己无法细腻真实描写主人公的内心世界。突兀的转成为第一人称,进行补叙。此处给人的怪怪的感觉。怎么说呢?还是打个比喻吧。这就好像一个人开车,开始走的是高速公路,后来,突然就转到山路去了,让车子跑得磕磕碰碰的。

    结论:写作没有整体构思,太过于草率。

    第三,从文章内容上来谈。

    其一,作者明显想写一篇混黑社会的都市小说,但觉得不够YY,不够新意,就和修真类小说混杂在一起。可是,读者一看这种猫狗不分的小说,就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其二,作者想通过把小说中的人物置身于生死之间的表现来造成一种让人热泪盈眶的感觉。这个想法很好,但是情节地设定却没跟不上。可以这么说,故事情节的设定根本没有逻辑感。例如:漫画式的殴打武警,法医勾主人公尸体的鼻子,死亡后还怕手枪等等情节。可能作者会说,我写的是玄幻小说呀,可以夸张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即使是玄幻小说,也必须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

    其三,人物性格刻画不够鲜明。作者笔下的五个人物形象(包括主人公在内)都是那种不停叫嚣,盲目义气的主儿。除了所会的技能不同以外,各自根本没有鲜明的个性。这样一来,就给人一种葫芦是瓢,瓢也是葫芦的错觉。

    事实上,说他们完全不同,有点夸大。因为在从新结拜的时候,主人公竟说出了利用云云的一番话。实在让在下瞠目结舌。主人公的性格在这段中竟然错位了,即使是大众性格类型的。

    其四,那种主人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恶搞情节,看来作者要大大发扬光大之了。黑白无常竟然能轻易和手中奴役的鬼结拜,实在是在本人意料之内的事情。因为作者的写作脉络太好把握了。可以轻易的预测,那个什么杜十娘必然是主人公的一盘菜,而且是一见钟情式的,而且是马上付诸行动式的。

    结论:无话可说!删书重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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